商標(trade mark) 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(shù)語。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(guān)部門依法注冊后,稱為“商標”。商標受法律的保護,注冊者有專用權(quán)。因此,一些大公司為了防止其他公司蹭自己的熱度,會將與自己主商標相關(guān)或類似的商標注冊個遍,讓別人無標可注。
先說農(nóng)夫山泉,你以為農(nóng)夫山泉只大自然的搬運工?其實人家還是商標注冊小達人。IT之家經(jīng)查詢得知,農(nóng)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注冊商標達566個,為了防止他人蹭熱度,農(nóng)夫山泉更是申請注冊了138個“農(nóng)夫山泉”的相關(guān)商標,僅在2018年,農(nóng)夫山泉就申請了131個商標。

其他名企也毫不示弱,京東幾乎全類注冊了“京東”商標;阿里巴巴則擁有“阿里爺爺”、“阿里奶奶”、“阿里媽媽”、“阿里姐姐”等阿里系商標家族。

老干媽則注冊了“老干爹”、“老干娘”、“老姨媽”、“老干娘”、“干兒子”、“老于媽”、“老千媽”等商標。

星巴克更是“喪心病狂”,注冊了“星吧克”、“星巴特”、“辛巴克”、“薪吧克”、“新吧客”等與“星巴克”諧音的商標,大概是把新華字典翻了個遍吧。

侵占商標權(quán)的新聞屢見不鮮,一些小廠家試圖通過打擦邊球向著名公司“碰瓷”。前段時間就有新聞爆出,一家名為愛奇藝(深圳)影視的傳媒公司被北京愛奇藝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,指責其不正當競爭,且需要賠償200萬元作為經(jīng)濟補償。可見,搶先注冊與知名商標諧音的商標不僅不是一個生財之道,絕大多數(shù)情況下甚至會把自己賠得傾家蕩產(chǎn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