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2年12月,id Software發(fā)行《DOOM》。這款“傳奇”有許多流傳甚廣的經歷:摧毀了大學網絡、Windows為其“優(yōu)化”自身、創(chuàng)造了“死斗模式”。以及一個老meme:“它能運行《DOOM》嗎?它可以運行《DOOM》。”

但《DOOM》的偉大不止于歷史軼聞。1997年,經約翰·卡馬克(id創(chuàng)始人之一)署名,該游戲的引擎源代碼對外公開,這造就了一個“地下傳奇”:近三十年來,人們基于這個開源引擎,進行了數不清的開發(fā),將《DOOM》甚至移植到“電子驗孕棒”上,就是這個背景下的“杰作”。

飽含創(chuàng)意的Mod一個接一個現世。且出于引擎開源的方便,一些更現代的新功能也能經一位位“大神”的手,在老《DOOM》上實現。到今年,仍有基于《DOOM》引擎代碼的商業(yè)作品發(fā)售——完完全全的當今水平。

Mod社區(qū)的繁榮,與id software的慷慨相映成趣。但這片繁榮背后潛藏的商業(yè)價值,確實存在。這個世界總不缺吃螃蟹的人。于是,我們迎來了可以被稱作id software最著名“效仿者”的——Gabe Newell、G胖。

1996年,Valve創(chuàng)業(yè)。同年,獲得id Software的Quake引擎授權。Valve將其魔改為GoldSrc,并利用其開發(fā)首部作品《半條命1(Half life)》。

在其創(chuàng)業(yè)初期的 90 年代末至2000 年代初,Valve通過免費發(fā)布軟件開發(fā)工具包(并未公布引擎源代碼),為《半條命1》的Mod社區(qū)提供培養(yǎng)皿。至今被許多粉絲譽為佳話。

1999年,越南移民Minh Le和Jess Cliffe開發(fā)了一個Mod:《反恐精英(Half Life Counter Strike)》(官方說法是為《半條命1》開發(fā),也有說Mod使用的是Quake引擎)。

除了兩位開發(fā)者的才華,《反恐精英》Mod的快速流行,還得益于Minh Le專門為其設計的下載網頁,這在千禧年初的互聯(lián)網媒介拓荒期,收割了驚人的玩家反響。眼光毒辣的Valve轉年就將《反恐精英》收入囊中,它將帶給Valve遠甚《半條命1》的收益。

2004年,基于Source引擎的《半條命2(Half Life 2)》發(fā)售。Valve也延續(xù)其Mod策略,發(fā)布Source引擎的開發(fā)工具。

但07年《傳送門(Portal)》發(fā)售之后,除了市場預期大到明顯的《DOTA2》。Valve再也沒有積極收割玩家的Mod創(chuàng)意。

10年的《異星蟲群(Alien Swarm)》,Valve也只發(fā)布了一個缺乏商業(yè)制作水準的免費版本?!?a href="http://m.yitd123.com/zt/insurgency/" target="_blank">叛亂(Insurgency)》《騎士精神:中世紀戰(zhàn)爭(Chivalry: Medieval Warfare)》等Valve游戲Mod,也只能在市場中另尋投資機會。

同時,引擎不開源,《半條命》Mod社區(qū)也很難根據自己的需要,進行基礎工具層面的開發(fā)。這令玩家Mod的功能實現受限。

一方面,這也許是Valve更加重視分發(fā)業(yè)務的轉型結果;另一方面,游戲制作成本在近十幾年,狂飆突進,“賣相”變得昂貴。成本向游戲演出集中,玩法創(chuàng)意的重視程度削弱(卻是許多Mod的“討巧”所在),不再作為必然的立項指標。

隨著《使命召喚4現代戰(zhàn)爭(Call Of Duty 4 Modern Warfare)》等“電影化”作品誕生、大熱,大廠也越來越傾向,如何以IP為主題,講好一部“電影”。

版權的商業(yè)價值異軍突起。作品的賣點可以是系列主角的悲歡“肥皂劇”,dlc的賣點可以是武器甚至外觀。更換模型這樣的小事,對一些單機廠商竟成為侵權行為。

當然,廠商也并非意識不到玩家“自行創(chuàng)造”的價值、玩家創(chuàng)意的價值。
粗野派如貝塞斯達,更新游戲內置Mod商店——明碼標價,童叟無欺。

精細派如《羅布樂思(Roblox)》《我的世界(Minecraft)》,所謂“游戲即平臺”,使用內置工具進行創(chuàng)造成為玩法本身,這些游戲儼然成為:龐大而封閉的游樂場,廠商從中獲利頗豐。這更無版權之虞,定義所有玩家創(chuàng)作的歸屬權的,只是用戶協(xié)議幾行文字而已。

也有玩家試圖逃出“廠商所有”的籬墻,一個代碼一個代碼地對游戲進行充制,并進行開源。但一般都是開發(fā)難度較小的老游戲,規(guī)模也有限。

似乎,即使《輻射:倫敦》這樣的龐大的志愿者項目,這樣龐大的熱情,也僅能寄身商業(yè)成本規(guī)模的屋檐之下。似乎,公司才是玩家的未來所依。

這里引用GNU計劃創(chuàng)立者、“自由軟件之父”理查德·馬修·斯托曼著作中的一段話——

“如果‘代碼就是法律’,那么我們所面對的真正問題就是:您所使用的代碼究竟應該由誰來控制——您,還是少數菁英人士。我們相信您應該有權控制您所使用的軟件,并且賦予您這樣的控制權正是自由軟件的終極目標。”

注:《毀滅戰(zhàn)士》引擎源代碼于1997年12月23日發(fā)布,最初采取非營利性許可形式。1999年10月3日,根據GNU通用公共許可證,該源代碼重新發(fā)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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