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報道顯示 [3],這門產(chǎn)業(yè)在那段時期已演化得層級分明,最上游是有軟件逆向工程技術(shù)的外掛作者,接下來是制販“卡密”的總代理,總代理下面又是收購“卡密”、分銷至各個 QQ 群和淘寶店的次級代理,最后就是購買“卡密”的開掛玩家及各類工作室。在這個金字塔體系里里倒騰外掛的一度收益頗豐,據(jù)說月收入可達(dá)十?dāng)?shù)萬乃至百萬元 [4]。

人們常開玩笑說,“最賺錢的方法都在刑法里寫著”;但在幾年前,制販外掛這門生意不僅暴利,還真的很少被制裁,這才有那么多人即使被罵“死一戶口本”,也要在制販外掛的領(lǐng)域里大鵬展翅。正應(yīng)了馬克思那句話,“(資本)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,它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冒絞死的危險。”

想要制裁這種不講道理、只圖利潤的外掛資本家,真不是靠玩家抵制、游戲公司封堵就能搞定的,得拿出法律的鐵錘,痛擊他的滿肚肥腸才行。

事實上,我國早在 2003 年就發(fā)布了《關(guān)于開展對“私服”“外掛”專項治理的通知》。參考這份文件,制造、販賣外掛至少也算出版違法內(nèi)容,屬于非法經(jīng)營行為。
近兩年,警方出手打擊外掛團(tuán)伙的新聞也越來越多。比如去年 11 月,江蘇警方接到報案后后,出警破獲了一起外掛案件,將作者、一級代理、二級代理共 33 名犯罪嫌疑人悉數(shù)抓捕,從頂端往下毀掉了一個作弊金字塔。

可見,游戲并非法外之地,想發(fā)不義之財,早晚得付出代價。我們也得注意到,在用法律對抗外掛作弊這件事上,其他國家也在行動。
比如在韓國的現(xiàn)行法律里,就規(guī)定使用外掛也要被制裁。2018 年 4 月,有一批《守望先鋒》作弊玩家被判了 10 個月有期徒刑(緩期兩年)或1 萬美金罰款的重刑。還有美國,曾有過一個《堡壘之夜》作弊玩家,年僅 14 歲,可能還處于屁事不懂的年紀(jì),也照樣在 2017 年底吃了 Epic 的律師函。
